违背世俗礼教,冒犯公义。清.顾炎武《日知录.卷一三.清议》:「凡十恶、奸盗诈伪、干名犯义,有伤风俗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惩戒」
顺接:义无反顾、义愤填膺、义不容辞,逆接:精明强干、洗手不干、埋头苦干,【举例】:精明强干→干名犯义→义无反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