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朱理学的主要范畴之一。指“理”在物先,事事物物皆是“理”的表现,要依据具体事物穷究其“理”。
顺接:理屈词穷、理所当然、理所必然,逆接:可望而不可即、可望不可即、若离若即,【举例】:可望而不可即→即物穷理→理屈词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