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春秋战国时郑、卫等国的民间音乐,因儒家认为其音淫靡,不同于雅乐,故斥之为淫声。《汉书.卷五七.司马相如传下.赞曰》:「扬雄以为靡丽之赋,劝百而风一;犹骋郑卫之声,曲终而奏雅,不已戏乎!」南朝梁.刘勰《文心雕龙.杂文》:「子云所谓『先骋郑卫之声,曲终而奏雅』者也」也作「郑卫之曲」、「郑卫之音」。
顺接:声色俱厉、声名狼藉、声泪俱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