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因同类遭遇不幸而感到悲伤。明.朱国祯《涌幢小品.卷一六.黄叔度二诬辨》:「回视国家将倾、诸贤就戮,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,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,下之不能与狐兔之悲,方且沾沾自喜,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,是诚何忍哉!」也作「兔死狐悲」。
顺接:悲不自胜、悲喜交集、悲欢离合,逆接:社鼠城狐、两脚野狐,【举例】:社鼠城狐→狐兔之悲→悲不自胜。